公告日期:2024-06-2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19 号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与更正后的数据相比,更正前你公司 2022 年年度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资产总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 者权益合计”多计 21,712.01 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计 585.42 万元;2023 年半年度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 21,333.48 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计 374.03 万元。你 公司前期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年度报告》中 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同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事项导致你公司在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 不准确。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2.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6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