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23年,国泰君安碳交易规模超1000万吨,历史累计碳交易超7500万吨;承销绿色股权融资项目30个、承销规模252亿元;承销绿色债券(含绿色资产支持证券)82只,发行规模合计2672亿元;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13只,规模合计171亿元;累计完成绿色质押融资规模36亿元。
2024年9月10日,深圳能源在其互动平台上公布了在两家证券公司的持股情况: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持股数量为393,972,330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持股数量为154,455,909股。此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还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H股)1亿股。这一动作不仅引发了市场的关注,也反映出深圳能源在投资布局上的新动向。
背景分析
深圳能源是一家集电力、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为一体的综合能源公司,近年来在市场上的表现备受瞩目。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关注增加,深圳能源的投资策略逐渐趋向多元化。其此次增持证券公司的股份,可以看作是对未来市场变化的一种反应,显示出公司在金融投资上优化结构的意图。
投资动机
深圳能源增持长城证券和国泰君安的股份,说明了其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前景。在经历了2020年和2021年的市场波动后,证券行业逐渐恢复活力,尤其是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深圳能源的投资行为或许是基于对于证券市场良好走势的预期,认为未来的获利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行业影响
证券市场对于整体经济的发展影响显著,深圳能源的这一增持行为不仅提升了其在资本市场的存在感,也为其他能源公司提供了一个投资范本。在当前能源转型的背景下,如何把握资本市场的机遇成为了行业内各方的共同考虑。通过投资证券,能源公司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的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适应性。
市场前景与挑战
随着绿色能源的发展趋势,深圳能源需在投资中平衡环境责任与利润追求,考虑如何通过股权投资在支持绿色项目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公告日期:2024-12-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委托,担任本 次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国泰君安独 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财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 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 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全体股 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无利益关系,就本次 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报告 所必需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 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 了尽职调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通过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所涉 及的内容进行详尽核查和深入分析,就本次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国泰
君安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独立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 国泰君安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 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也特别提醒国泰君安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认真 阅读国泰君安董事会、股东大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重组报告书及 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估值报告等文件之全文。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履行内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 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国泰君安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国泰君安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 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国泰君安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 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国泰君安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 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 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 的法定文件,随《重组报告书》上报上交所并上网公告。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2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2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3
目录...... 4
释义...... 8
一、普通术语...... 8
二、专业术语...... 12
重大事项提示...... 15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15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19
三、本次交易对存续公司的影响...... 20
四、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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