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4-11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2023年激励计划》中对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合计需回购注销457,82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457,820 457,820 2024 年 12 月 2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3,238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5)。
2.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和《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58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4)。
3.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和《2023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1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57,82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 年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27,487 股(不含已解除限售部分)、《2023 年激励计划》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672,820 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关于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编号:临 2023-104),《2022 年激励计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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