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3:48:42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浙江
庄在明处你们不走他不拉
庄在明处你们不走他不拉
发表于 2024-12-10 20:53:07

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4-068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 258 号公司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9: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