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性的一般原则:在公司重整过程中,是否公开参与的投资人名单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规定,而是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一些公司可能会选择公开投资人名单以增加透明度,而另一些公司则可能因各种原因选择保密。
• 具体案例的差异:不同公司在重整过程中对于投资人名单的公开性处理存在差异。例如,*ST泛海在面对投资者询问时明确表示,其预重整相关工作在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指导下开展,信息披露基于事实,不存在虚构情形,但未直接说明是否公开投资人名单。
2. 公开与保密的考量因素
• 保护投资人隐私:公开投资人名单可能涉及投资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因此,一些公司可能出于保护投资人隐私的考虑而选择不公开。
• 避免市场干扰:在重整过程中,公开投资人名单可能会引起市场的不必要猜测和波动,甚至可能导致内幕交易等不当行为。因此,一些公司可能选择保密以维护市场秩序。
3. 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要求
• 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破产案件的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应依法公开。然而,这些规定并未直接针对公司重整中的投资人名单是否公开作出明确规定。
• 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司在重整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公开投资人名单,则公司必须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4. 实际操作中的信息披露实践
• 披露方式的选择: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可能会选择通过公告、报告或官方网站等渠道披露重整进展及投资人名单等相关信息。而另一些公司则可能因各种原因选择不直接公开投资人名单,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如与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来保护其隐私和商业机密。
• 披露时机的把握:公司在选择披露投资人名单的时机时,需要综合考虑重整进展、市场反应、投资人意愿等多种因素。一般来说,公司会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性的前提下,选择对市场和投资人影响较小的时机进行披露。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56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庭外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代理申请人向贵阳
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备案庭外重组并提交了相关备案材料,于 2024 年 08 月 14 日
完成庭外重组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2024 年 0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
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
2024 年 08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庭外重
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启动庭外重组债权申报工作。
2024 年 09 月 04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争性选聘
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
2024 年 09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
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
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5)。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
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招募及遴选庭外重组投资人、债权申报与审核、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
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公司庭外重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 条第(九)项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9.8.1 条第(四)、(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05 月 06 日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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