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 C 区 9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雪姣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88,178,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1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997,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943%。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2,180,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139人,代表股份2,180,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 人,代表股份 2,180,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6%。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3,892,66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87,7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3,104,960 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总经理彭建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宗辉先生由于公务出差原因,以网络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41,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5%;
反对 27,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43,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18%;反对 27,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8%;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52,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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