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及权属公司常德美华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美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 账户 冻结金额 冻结
开户行 账号
名称 性质 (元) 法院
广 东 恒 申 兴业银行股
美 达 新 材 份有限公司 398****289 一 般 存 1,937,811
料 股 份 公 江门分行 款账户 湖 南 省
司 临 澧 县
常 德 美 华 中国工商银 人 民 法
尼 龙 有 限 行股份有限 190****994 基 本 存 1,937,811 院
公司 公司临澧支 款账户
行
合计 3,875,622
二、公司及权属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是常德美华与安徽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签订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因合同履行问题,安徽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对公司及常德美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故公司及常德美华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为3,875,622 元。
三、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权属公司共 2 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
结,被冻结资金为 3,875,62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1%,占公
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口径的货币资金 38,747.18 万元的 1.00%;被冻结
资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
2、虽然上述两个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但账户中超过该冻结金额的剩余资金仍可正常使用,且公司及常德美华的其他银行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及常德美华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联系,并已安排法务人员与原告方、所辖法院进行沟通,依法妥善处理纠纷,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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