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了提升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公司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舆情定义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可能影响公司声誉、股价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各种信息传播和公众意见表达,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虚假的报道或评论;
(二)社会上流传的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谣言或虚假信息;
(三)涉及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进而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管理原则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尊重事实、注重实效”的舆情管理原则,确保在面对各类舆情,特别是媒体质疑危机时,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设立
公司成立专门的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任组长,成员由法务证券部和品牌市场部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舆情工作组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制定并优化舆情信息处理方案,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确保快速、准确地响应舆情事件;
(三)协调各部门资源,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四)负责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五)监督舆情处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案有效执行;
(六)处理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舆情信息采集与处理
公司、子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法务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及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公司及子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刊、微信、博客、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和信息门户平台。
第七条 舆情信息管理档案
法务证券部负责建立并维护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一)文章题目、来源媒体及发布时间;
(二)舆情内容及其核实结果;
(三)舆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评估;
(四)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五)后续进展及总结反馈。
该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为公司的舆情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第三章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八条 舆情信息处理核心原则
(一)快速响应:公司需对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迅速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危机应对预案。
(二)协调沟通:在处理舆情危机时,公司应协调内外宣传策略,确保信息传递的一致性,并秉持真诚态度与媒体、公众进行依法有效的沟通,及时消除疑虑,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三)主动担当:公司应主动面对危机,积极承担责任,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化危为机:公司应将危机视为转机,通过系统的应对策略,将舆情危机转化为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的机遇,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九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法务证券部和品牌市场部相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舆情工作组组长。
(二)舆情工作组组长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决定处理策略。涉及重大舆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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