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01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签署《通用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货航”、“本公司”,并代表其子公司)与国泰
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签
署了《通用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货
运空间销售代理及服务安排、地面代理服务、软件服务、货
运联营安排及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安排进行约定。《框架协
议》的初始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在协议初始期限或后续续期期满后,《框架协议》将自动连续
续期多次,每次为期三年,惟届时须遵守相关上市规则的要
求并履行相关上市规则所要求的批准程序。
2.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
规定,国泰航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2024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2024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国泰航空签署可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健荣先生、林绍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4.根据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并结合历史交易金额和未来业务运营规划,预期 2024 年、2025年、2026 年关联交易上限预测分别为 2.815 亿元人民币、3.075 亿元人民币、3.365 亿元人民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道八十八号太古广场一座三十三楼
企业性质: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董事长:贺以礼
总股本:2,883,000万港元
国泰航空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太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5%股份)、中国国际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9%股份)。
2.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1)国泰航空于1946年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以香港为基地的主要尊尚旅游生活品牌。国泰集团(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在四大业务范畴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尊尚旅游、货运、低成本客运及生活品味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41.15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00.33亿港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44.85亿港元,净利润为97.90亿港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泰航空的总资产为1,756.30亿港元,股东权益合计为614.13亿港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496.04亿港元,净利润为36.1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泰航空通过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泰航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国泰航空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框架协议》项下的服务安排费用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根据有关机种类型(如适用)和所需技术标准,并参考当前市场条件、行业标准、同业竞争分析和行业惯例进行协商以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惯例。
该协议签订后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1)国货航(并代表其子公司,合称“国货航集团);
(2)国泰航空(并代表其子公司,合称“国泰航空集团)。
2.服务安排
(1)服务安排的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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