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金运激光(300220,股价12.75元,市值19.28亿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梁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25日及2023年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22日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被逮捕。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判决如下: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被告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梁伟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梁伟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于2011年作为首家激光类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秉承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数智化战略规划,以技术研发为抓手,以技术应用为导向,历经十年打磨,公司已跃升成为数字技术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先后获得了“国家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取得620余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
2024年10月25日晚间,金运激光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2亿元,同比减少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2万元,同比增加106.57%;基本每股收益0.0068元,同比增加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