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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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30
债券代码: 123099
证券简称: 普利制药
债券简称: 普利转债
公告编号: 2025-00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票(股票简称: 普
利制药, 股票代码: 300630) 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普利转债, 债券
代码: 123099) 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星期一) 开市起停牌一天, 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开市起复牌;
2、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 月 7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
简称: 由“普利制药” 变更为“*ST 普利” , 股票代码仍为“300630” ;
3、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5]1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 ” ) , 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
和原料药销售业务、 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方式, 虚增收入和利润, 导致
2021 年、 2022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 514,604,184.72 元、 515,899,077.56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34.11%、 28.56%; 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08,018,435.49 元、
387,417,257.52 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65.88%、 88.27%。
公司 2021 年、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 2021、 2022 年虚假记
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 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
合计金额的 31.08%; 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 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6.72%。 根据前述《告知书》 认定的事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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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 第 10.5.1
条第(一) 项、 第 10.5.2 条第(七) 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
存在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 且超过该两年披
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 公司股票及其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 起停牌, 并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起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
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三、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关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
作; 同时, 公司立即开展合规自查, 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信披工作, 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四、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 公
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 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五、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 仍通过投资
者热线, 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 主要方式
如下:
1.联系人: 证券部
2.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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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 0898-66661090
4.公司邮箱: securities@hnpoly.com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
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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