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来看重点表述:
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
通知提到,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统筹,加快制定出台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经营主体档案数据库,在满足数据安全且不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用电量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归集整合,强化与资本市场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与银行信贷信息的互联互通,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防止出台或实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
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加强跨区域交易信息联合发布,完善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统一的数据资源登记规则,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安全等标准体系,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建立健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加快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
有关部门、各地区要推动加快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支持相关城市联合打造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强化综合交通网络有机衔接,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统筹布局城乡融合、区域联通、安全高效、智慧协同的通信、能源、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加快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供应商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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