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5-003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辉南法院”)裁定受理吉林辉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南农商行”)对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制药”)破产清算申请,因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海通制药 10%股权及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针对上述事项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致使公司 2024 年期末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已无法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重整,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很可能为负(具体准确的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海通制药通知,海通制药收到辉南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辉南法院裁定受理辉南农商行对海通制药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辉南农商行以海通制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辉南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辉南法院认为,海通制药是在辉南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故辉南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根据辉南法院查明的事实,辉南农商行对海通制药享有到期债权,海通制药至今没有清偿,海通制药存在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且海通制药在回复中自认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的规定,辉南法院认定海通制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因此,辉南农商行的破产申请理由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辉南法院 2024 年第十三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吉林辉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本次《决定书》主要内容
辉南法院根据申请人辉南农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海通制药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指定吉林东镇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海通制药基本情况
海通制药成立于 2000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 18,125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
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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