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违约后续进展的公告
(2024年10-12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4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国泰君安现就本次债券违约后续进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约公司债券的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ZHOU CITY JINGUI SILVER INDUSTRY CO.,LTD.(现更名为
“HUNAN SILVER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券”或“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4 金贵债”,债券代码为“112231”。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 2 年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05%,经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后,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5%。
8、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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