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0 09:16:3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山东
3..17抄底买入播种
3..17抄底买入播种
发表于 2025-01-08 21:02:58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 普利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2025 年 1 月 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的 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且占该 2 年
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4、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即募集资
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46.22 元/股。
1、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