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部分财务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10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12月1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管理人与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统称“上海品器联合体”)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2025年1月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陆和寰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南陆和私募”)、武汉寒树可持续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寒树”)分别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近日,管理人接上海品器联合体通知,计划对海南陆和私募及武汉寒树两家财务投资人进行更换。鉴于此,2025年1月13日及1月14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石私募”)、彭梓耘、徐斌分别签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本次财务投资人更换后,北京福石私募、彭梓耘、徐斌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支付第一期履约保证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全部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均已足额缴纳第一期履约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4、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重整财务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6、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为负值,若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继续为负值,则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7、根据本次各相关《重整投资协议》之安排,待公司重整完成后,上海品器联合体可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而本次财务投资人将成为公司参股股东,不会取得重整后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后续将根据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1月3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海南陆和私募、武汉寒树分别签署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财务投资协议》。近日,管理人接上海品器联合体通知,计划对海南陆和私募及武汉寒树两家投资人进行更换。鉴于此,2025年1月13日及1月14日,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上海品器联合体与更换后的财务投资人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石私募”)、彭梓耘、徐斌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根据《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福石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MAC77KMQ0P
注册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