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6 18:09:01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好的
好的
发表于 2025-01-08 16:12:32

公告日期:2025-01-0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7)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5 年 1 月 16 日

目录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四、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 4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2、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3、计票程序:现场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计票人,计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审议通过,公司拟补选高汉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高汉祥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

高汉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任前学习。高汉祥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