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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5 16:46:27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12月30日起施行。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表示,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
《规定》第五十条明确: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数量已近560万,并且还在持续增长中。但是广州市道路交通的承载能力以及车辆停放充电设施等资源的配置和配备是有限的,尤其在中心城区这一矛盾会更加突出。
“电动自行车的持续增长,如超过必要承载限度,将会对城市管理造成冲击。”他表示,接下来市政府将根据《规定》的授权,充分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道路资源的情况,以及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使用的实际情况等,进行严密的监测和认真的研究。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的评估,适时实行电动自行车总量控制。在实施总量控制之前,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也欢迎大家积极地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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