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5 22:19:50 股吧网页版
董宇辉离职、“与辉同行”独立,东方甄选迎新考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赵博宇


K图 01797_0

  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了董宇辉离职的消息。针对董宇辉离职后与辉同行的归属问题,俞敏洪明确表态,与辉同行将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持有其100%股权。根据公告,“与辉同行”100%股权代价为7658.55万元,对此,俞敏洪也表示,将按符合上市公司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予以安排支付。此外,与辉同行的全部净利润奖励也将给予董宇辉。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离职公告发布的时间节点为新东方和东方甄选的年报披露前。在董宇辉离开后,东方甄选面临的挑战也刚刚开始。

图片来源:东方甄选公告

  董宇辉将100%持股“与辉同行”

  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主播董宇辉离职。公告显示,此次离任是出于董宇辉的职业抱负、对其他事业的投入和个人时间安排,离职于当日生效。随即,俞敏洪发布《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信中,俞敏洪表示,从7月25日开始,东方甄选的全资子公司与辉同行将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持有其100%股权。

  据东方甄选公告披露,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的净利润为1.41亿元。根据测算,与辉同行100%股权的代价为7658.55万元。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俞敏洪已就董宇辉收购与辉同行的结算代价作出安排,同时,为维持与辉同行的正常运营,东方甄选将向与辉同行免费提供自主研发的信息系统。

  针对此次离职,董宇辉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中回应称,与辉同行在此后将开始独立运行,并表态与辉同行有能力维持未来一段时间的公司运营等支出成本。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官宣董宇辉离职前,与辉同行刚刚搬迁至新的办公室。

  在多鲸资本合伙人葛文伟看来,董宇辉与东方甄选“分手”,是一个必然结局。从去年年底“小作文事件”爆发,到成立与辉同行,东方甄选和俞敏洪所做的这些举措只是在表面上回避矛盾,并没有真正解决董宇辉个人权益和公司权益之间的冲突。如今,与辉同行彻底独立,也意味着彻底解决了过去的冲突和矛盾。

  出乎意料的披露节点

  按照俞敏洪在公开信中的说法,复杂的舆论纷争是导致东方甄选和与辉同行之间隔阂的主要原因。舆论环境致使两边公司发展出现巨大的不确定性,股价受外部影响剧烈波动,公司信誉度和美誉度急剧下降。针对这一情况,俞敏洪和董宇辉在今年3月多次见面,讨论发展方案。最终决定到东方甄选财年结束(2024年5月31日)后,把与辉同行的股份100%转让给董宇辉本人。

  从往年东方甄选及新东方财报发布的时间节点来看,8月末和7月末分别为两家公司的年报披露时间。而此次离职公告的发布,正是在两家上市公司即将披露年报前的时间段。为何会选择这一时间发布重磅消息,不少业内人士直呼没看懂。

  素履咨询创始人郁苗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及时发布离职公告符合上市公司披露原则,但这一举措或也将对东方甄选后续的市场数据表现造成影响。

  或受董宇辉离职和与辉同行独立消息影响,新东方美股盘前一度跌超6%。谈及之后东方甄选和新东方的股价走向,郁苗及葛文伟均表示,东方甄选可能将迎来一段时期的股价震荡。

  “超头”出走后的挑战

  毋庸置疑,从首次直播“破圈”到如今的“和平分手”,董宇辉一直是东方甄选的头号主播。此次与辉同行独立后,相关收入将不再计入东方甄选,这对东方甄选来说也是新的挑战。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25日晚9点,“东方甄选”抖音账号的粉丝数量为2986.7万,“与辉同行”抖音账号的粉丝数量则为2152.8万。开播7个月,“与辉同行”的粉丝数量已经越来越接近“东方甄选”。此外,第三方数据平台飞瓜也显示,在今年6月的带货达人总榜中,“与辉同行”排名第二,“东方甄选”未进前十。而在此次官宣彻底独立,不再与“辉”同行后,东方甄选GMV等相关数据表现或将迎接新的考验。

  在郁苗看来,独立后,东方甄选和与辉同行将成为彼此之间最大的竞品。从过往的股价及销售表现来看,董宇辉的离开势必会在短期内对东方甄选造成影响。

  葛文伟则表示,董宇辉的彻底出走,对东方甄选和新东方来说,或许也是一件好事。从突然爆火至今,东方甄选和董宇辉都经历了各种各样的舆情,公司的股价也曾一度坐上过山车。在此次经历变化之后,双方都重新出发,对两家公司的长远发展也许是更加有利的选择。在葛文伟看来,现阶段和下阶段,东方甄选更应该思考的是在平台流量见底、超级IP不再的情况下,如何把业务做得更长久。

  为进一步了解董宇辉离职、与辉同行独立、东方甄选未来发展的更多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向东方甄选工作人员发去了采访消息,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记者也将持续追踪关注上述公司的最新业务动态。

  北京商报记者赵博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