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告回复深交所称公司没有受到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数据造假被刑拘的牵连,也没有收到相关处罚文件的聚光科技(300203.SZ)隔天就被“打脸”了。
3月27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生态唐山微发布”发布了唐山市依法查处在线监测运维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文章。
相关信息显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派员工赵某某、李某某、吴某某负责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运维工作,赵某某等3人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利益交换,对其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采样、造成数据失真行为放任不管。现公安机关对赵某某等3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刑事拘留。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派孟某某、王某某、霍某某、杨某某负责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运维工作。为保持业务关系,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及孟某某等4人对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采样、造成数据失真行为放任不管。现公安机关对孟某某等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刑事拘留,正在对王某涉嫌犯罪问题进一步进行侦查。
目前,公安机关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涉嫌单位犯罪立案侦查。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3月25日,聚光科技(300203.SZ)工作人员涉嫌伙同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一事在河北省生态环保厅网站公布,3月26日,聚光科技回复深交所时称,公司承担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3月7日至8日,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4#300 平米烧结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拔掉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管的方式,涉嫌使违规生产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公司员工赵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私自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
聚光科技称,根据公司初步了解的情况,目前,相关涉案人员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司并未收到相关部门就前述案件的任何正式立案或处罚文件。
经聚光科技初步调查,前述案件所涉事宜系个别运行维护人员的个人行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参与到前述案件中,因此,公司认为本公司不会就前述案件受到或可能受到相关行政或刑事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回复中,聚光科技并未对参与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数据造假一事进行披露。
此外,在回复公告中,公司表示,河北整体收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逐年下降,2020年仅占比2.6%。河北省运维等服务2020年占公司总收入比例仅为0.4%。2020年聚光科技整体运维等服务占公司总收入7.3%,且连年上升。公司表示,若因本次事件,公司品牌受到影响;或其他地区相关客户参照跟进,将会对本公司运维等服务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在最新的唐山环保部门文章中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包括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等3家在线监测运维公司参与唐山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驱逐出唐山自动监测数据第三方运维市场。同时,自即日起,对上述3家公司在唐山市安装在企业的设备暂停联网、验收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