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试点两年以来,保险业参与个人养老金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统计发现,个人养老金可投保险产品从最初的6家保险公司7款产品,已经扩容至27家保险公司百余款产品,公司数量和产品数量都实现数倍增长。
有业内专家认为,作为个人养老金四大投资品种之一,保险相比储蓄、基金、理财的关注度依旧较低,尤其是受销售渠道、投保复杂等因素限制,增加了投资者的投保难度。未来,可以着力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步建设,提升保险产品在个人养老金中的占比。
“双轮驱动”的态势基本形成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保险与养老属性天然契合,在个人养老金产品中保险产品具有独特优势。当前,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种类包括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三大类别。以年金保险为例,其具有收益稳定、强制储蓄、安全性高等特点,在被保险人退休后按固定期限给付保险金,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的老年生活。
保险公司一直是助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积极建设者,自个人养老金试点以来,参与险企数量增长近4倍。
中国银保信官网显示,截至11月23日,个人养老金产品从最初的6家保险公司7款产品,已经扩容至27家保险公司百余款产品,目前仍在售的产品有55款。
从参与机构来看,主要以大型寿险公司和专业养老险公司为主,包括太保寿险、太平人寿、太平养老、平安养老险等机构。此外,友邦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中英人寿等外资机构,也深度参与了我国个人养老金的发展。
平安养老险董事长甘为民直言,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方面,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双轮驱动”的态势基本形成。未来,个人养老金账户将会是第三支柱的“主阵地”,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将成为第三支柱的“主战场”。
保险关注度待提升
在个人养老金投资品种组成中,相比储蓄、基金、理财等产品,保险的关注度并不高,这与销售渠道、产品特点密不可分。
由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需要在商业银行开立,银行也自然成为了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的主渠道。申万宏源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截至11月13日,银行代销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数目合计达89款(每家代销产品数目的简单加总),显著低于基金及理财业务,后两者分别为1987款和96款。
北京工商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徐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者来说,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线上渠道主要是银行等第三方渠道App和保险公司自营平台,但由于投保入口、支付行要求、银行对接产品、技术流程等诸多问题的限制,导致了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不够便利。
同时,保险产品的专业性较高、投保较复杂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投保难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告诉记者,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通常包含复杂的条款和条件,如犹豫期、退保损失、投资回报等,这些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可能难以理解。此外,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在设计和定价上可能存在差异,进一步增加了投资者的选择难度。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与会计学教授、中欧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芮萌也认为,从产品特点来看,保险产品通常具有较长的锁定期,流动性相对较差,而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则提供更高的灵活性,更容易吸引追求短期收益的投资者。此外,保险产品的结构较为复杂,包含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普通投资者可能难以全面理解其运作机制和潜在收益。
供需两端同步建设
业内专家认为,未来提升保险产品在个人养老金中的占比,需要着力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步建设。供给端要聚焦创新保险产品、优化销售渠道、简化投保流程等,需求端要加强投资者教育。
在龙格看来,保险公司在深度参与个人养老金发展时,需要从产品创新、销售渠道优化、运营效率提升、合规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强,以及政策支持与合作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在优化销售渠道方面,龙格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移动应用等线上渠道,扩大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线上平台,投资者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产品、购买产品,并享受个性化的服务。保险公司还可以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广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首先,保险公司应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更多适合不同生命周期和风险偏好的养老保险产品,同时突出其长期稳定的优势,比如明确的现金流回报。”芮萌说,其次,保险公司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投资者的认知水平和选择能力。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发展还离不开政策支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建议,保险公司应该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优化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设计,例如提高税收优惠的精准度,简化投保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