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30 09:41:40 股吧网页版
中国恒大 最新公告:清盘聆讯押后至明年2月27日!押后聆讯的目的是......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03333_0

  11月29日晚间,中国恒大(03333.HK)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有关清盘的进一步最新消息及继续停牌的信息。

  中国恒大称,聆讯现已定于2025年2月27日上午10时正(预留一日)进行(押后聆讯)。

  中国恒大表示,清盘人尚未邀请债权人提交债权证明表。押后聆讯的其中一个目的为让清盘人请求法院确认有关债权人提交债权证明表的机制及通知形式。

  因此,于押后聆讯前,无需向清盘人提交任何债权证明表。中国恒大将适时就提交任何债权证明表时刊发进一步公告及通知。

  另外,中国恒大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8日,中国恒大披露了附属公司天基控股及景程清盘进展。

  公告显示,针对天基控股的清盘呈请于2024年11月8日,公司(根据清盘人指示行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呈针对天基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的清盘呈请。清盘呈请预定于2025年1月1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天基控股为景程有限公司(天基控股的附属公司及集团的成员公司)所发行若干境外优先票据(“景程票据”)的担保方。

  清盘人认为,针对天基控股的清盘呈请符合集团债权人及其他持有者的利益。针对景程的清盘令于2024年11月18日,就若干景程票据的最终实益持有人所提出申请进行聆讯后,英属处女群岛高等法院向景程发出清盘令,并委任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黄咏诗以及Alvarez&Marsal(BVI)Limited的Wesley Arthur Edwards为景程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11月26日晚间,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根据该命令,由于本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本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

  据证券时报,今年1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在1月29日颁布命令中国恒大清盘,并委任了安迈顾问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杜艾迪)及黄咏诗为中国恒大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据悉,清盘人的主要工作包括保存公司资产、向债权人及其他持有者返还价值,以及调查导致公司清盘的原因。在审阅公司历年记录的同时,清盘人鼓励任何了解恒大事务或掌握公司资料的人士与他们联络。清盘人欢迎任何人士提供有用资料,协助他们缩窄调查范围以及加快向债权人及其他持有者返还价值。

  根据公开资料,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2023年9月28日,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此外,“爆雷”三年后,中国恒大集团旗下理财公司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恒大财富”)终于有了新消息。

  据上海证券报11月29日消息,近日,恒大部分在职、离职员工相继收到通知,被要求在11月底之前配合完成收入退缴工作。据悉,此轮退缴主要针对恒大财富旗下理财产品过往的佣金收入或推荐提成,以及恒大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高管此前收到的部分工资奖金。不过该追缴并非强制要求,追缴通知中表示,是否退回请个人根据案件涉及风险自行判断。

  上述恒大离职员工告诉记者,根据追缴通知,所有恒大在职和离职人员被要求退还过去推荐理财产品的收益,恒大财富的投顾人员被要求退还当年销售理财的佣金。此外,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任职的恒大集团及各地区公司领导班子,包括各项目公司负责人,还要退还15%的工资奖金。

  退缴通知中还注明了具体的收款银行户名及账号,并要求相关人员在汇款时备注部门及姓名,标明“某地、姓名、退款”等字样,收款账户为深圳公安的相关公证账户。

  2021年9月8日,恒大财富未能按时兑付部分到期理财产品,引爆了全国各地投资者的维权。

  2021年9月10日,许家印曾在恒大财富专题会上明确表示,要确保所有到期的财富产品尽早全部兑付,一分钱都不能少。

  许家印曾强调,兑付过程中,一定做到公平公正,不允许任何人搞特殊化,以前没有发生过、今后也绝不会发生,要按既定的兑付方案千方百计争取比计划提早兑付。

  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许家印当时还表示: “我可以一无所有,但恒大财富的投资者不能一无所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