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1 17:33:49 股吧网页版
券商密集收罚单!中信证券被点名,招商、瑞信等这几家也被罚
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萌

  连日来,多家券商密集收到来自各地证监局的罚单。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一口气公布三张罚单,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鑫证券三家券商因经纪业务违规展业被点名。同日,兴业证券两家分公司、瑞信证券、华金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券商及分公司也被罚。

  券商“一哥”收罚单,近半年中信证券数次被点名

  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多条罚单,其中,券商“一哥”中信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罚单显示,中信证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如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客户开户信息采集登记不规范,部分客户回访由客户经理负责;部分账户的可疑交易预警核查及实名制核查不充分;对分支机构员工的执业信息登记备案、手机号报备管理、违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到位;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不当等。

  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对于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关联关系的核查不深入,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到位;在交易对手的持续管理环节,部分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及定期回访记录缺失;在交易风险监测监控环节,对于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不完善;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存在报送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况。

  近半年以来,中信证券多次被监管点名。12月初,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从违规行为来看,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对于个别客户没有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职责,没有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于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

  11月8日,深交所网站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因在保荐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涉及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中信证券被采取书面警示,两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今年9月,陕西证监局对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及员工刘某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陕西证监局核查发现,刘某在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

  券商密集收罚单,招商、兴业、瑞信、民生等被罚

  临近年底,有关券商的罚单被密集披露。12月20日,招商证券、华鑫证券、兴业证券、瑞信证券、华金证券等多家券商收到来自各地证监局的罚单。与此同时,民生证券也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其中,招商证券、华鑫证券因经纪业务违规被罚。深圳证监局指出,华鑫证券存在三大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人员管理不到位;以及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

  招商证券则是在经纪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个别营销人员在互联网平台从事客户招揽服务或向普通投资者推荐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金融产品。同时,招商证券在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交易准入、后续管理、风险管控等多环节存在违规行为。

  同日,兴业证券大连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前者存在两大违规行为,包括公司业务费用内部审批、实物礼品出入库记录等部分不真实;公司未审慎进行内部自查、向该局报送的材料部分内容无依据。后者存在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以及对于部分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瑞信证券(中国)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其作为玉皇化工公开发行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存在以下问题:2020年12月之前,你公司未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未明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方式和程序;披露的16玉皇0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未按照规定对部分重大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金证券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经核查,华金证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多个违规行为,包括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动管理不足;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股票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代销金融产品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销售私募基金未审慎核验部分高龄投资者的收入证明。

  12月20日,深交所也指出,民生证券在恒业微晶首发上市的项目保荐过程中存在多个违规行为,包括未对发行人研发管理、采购付款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核查;未督促发行人充分、准确披露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主要经营模式以及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等信息。对此,民生证券被给予书面警示,保荐代表人赵一明、冯韬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