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网易云音乐声明称,QQ音乐抄袭其音乐播放器“DIY功能”,且多年来持续抄袭网易云音乐,要求QQ音乐立即停止跟随式“更新”行为。就在网易云音乐声明发布不久,酷狗音乐“下场”应战,公开表示,其在2023年10月就发布了自定义播放器背景的DIY功能,并举办了DIY播放器大赛。QQ音乐和酷狗音乐同属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旗下。
记者留意到,网易云音乐提及的QQ音乐“抄袭”,主要是涉及播放器的功能、设计等方面。截至截稿时,QQ音乐暂无回应。在业内人士看来,在线音乐巨头们之间种种“纷争”,背后是用户尤其是付费用户的争夺。
到底是谁“抄袭”了?
除了指责QQ音乐抄袭其音乐播放器“DIY功能”外,网易云音乐在声明中还列举了QQ音乐涉嫌抄袭的多个案例:2020年,网易云音乐上线“一起听”功能,当年底QQ音乐就上线类似功能的“音乐房间”,并在2021年更名“一起听”;2024年春节,网易云音乐推出的故宫主题播放器,同年10月QQ音乐上线类似设计的播放器等。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徐律师指出,著作权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数字播放器中类似“一起听”等功能性设计并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比如声明提及的,两家平台类似国风主题的播放器,假如不是播放同一首音乐,是不是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像?”徐律师建议,从公开信息来看,双方的争议可能更适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当然,还需要满足网易云音乐播放器的封面达到了有一定影响力的要求。
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梁宇麒对此表示,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创意本身,而保护独创性的表达。例如播放器创新性地为用户提供一个功能,这可能更偏向于是一个创意,而非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认定一个播放器界面设计抄袭另一个播放器界面设计,需要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条件。“接触”这一条件很容易认定,比如网易云音乐和QQ音乐两个竞品软件,互相会有很大接触性可能。但“实质性相似”这一条件,具体到播放器界面布局、颜色搭配、图形设计、交互方式等方面构成实质性相似。从不正当竞争方面来看,如果一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构成攀附、混淆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该行为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如果要防止抄袭,建议将一些特别受欢迎的播放器界面进行发表或者注册版权。”梁宇麒说。
巨头“纷争”不断抢夺市场
作为在线音乐的两大“巨头”,网易云音乐与QQ音乐的竞争持续多年。早年,两家平台就因音乐版权争得“不可开交”。两巨头间博弈,背后是在线音乐市场的争夺。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音乐+社交”才是音乐App竞争的两大核心,播放器功能更多是锦上添花,提升重度使用者的体验。而音乐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付费会员,而会员付费的“大头”是为了歌手、音乐、视频等内容付费。
近年来,为了能摆脱“烧钱”模式,实现盈利,在线音乐平台加快付费用户的优化。财报显示,腾讯音乐2024年第三季度总收入达到70.2亿元。其中,在线音乐订阅收入同比增长20.3%至38.4亿元,在线音乐付费用户数同比增长15.5%至1.19亿,环比净增200万。
今年第三季度,网易云音乐的净收入为20亿元,同比增加1.3%。毛利率达到32.8%,较上一季度的32.1%和上年同期的27.2%有所增长,网易云音乐称主要得益于会员订阅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管控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