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8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定投金额限制的公告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7年12月13日起将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基金定投的金额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人民币计价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1、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决定将旗下人民币计价的开放式基金的单笔基金定投的最低申请金额调整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定投金额的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若定投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3、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则,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三、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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