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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5 09:20:54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基准做市信用债有什么特别之处?

近日,首批8只基准做市信用债ETF发行,进一步拓展了债券型ETF的产品版图。那么,基准做市信用债是个啥?与普通的信用债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聊聊。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提到基准做市信用债,就要先从“做市商制度”开始讲起。

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一种交易制度,指的是由特许的机构充当做市商,在市场上不断向买卖双方提供买卖价格,并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目前,对于市场上许多信用债而言,存在流动性较差的问题,即当投资者想要交易某一只债券时,不一定能够及时地找到对应的买家或卖家,并以合意的价格成交。

而在做市商制度下,买卖双方并不一定需要等待交易的最终对手方出现,而是与做市商之间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还会提供报价服务,根据市场的供需情况将报价调整至更合理的水平,以促进交易达成、维护市场稳定。

因此,做市商制度有助于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并促进债券市场合理定价

2001年4月,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实施做市商制度。2023年2月,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开启了债券做市机制。


什么是基准做市信用债?

为了集中做市商的资源、提高做市效率,沪深交易所在实施做市商制度的同时,选取了一批信用资质较强、易于增强流动性的信用债“优等生”进入“基准做市品种清单”,由主做市商[1]集中精力对它们进行持续做市,这些债券被称作“基准做市信用债”。那么,基准做市信用债具体是如何筛选的呢?下面的表格中分别列出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筛选标准。

注:公司债为交易所发行的最主要的信用债品种之一。
参考资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7号——债券做市(2024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业务》。

可以看到,沪深交易所基准做市信用债的筛选标准虽略有差异,但有两个显著的共性特征

 要求主体或债项的信用评级为最高级别的AAA级,以期实现基准做市债的信用风险可控。

 要求债券规模较大,从而有助于保证入选债券的基本流动性。若债券规模过小,则市场上可供交易的债券量也会较小,基本流动性可能也难以保证。

此外,深交所还对债券剩余期限做出了限制,主要是考虑到剩余期限过短的债券可能会过度受到市场短期因素的扰动。

对于满足上述标准的信用债“优等生”,主做市商通过持续做市增强了它们的流动性,从而更有效地提升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以上交所为例,据专业机构统计,在基准做市业务开展后的半年(2023年2月-2023年8月),上交所的基准做市信用债的平均换手率已环比提升了约13倍[2]


现在,我们就可以回答文章标题中提出的问题了。

相对于普通信用债,基准做市信用债的特别之处主要在于:

这是一类在交易所市场按一定标准筛选出来的、规模较大、信用质量较高的信用债,它们在主做市商的持续做市下,表现出了相对更强的流动性。


基准做市信用债指数又是啥?

针对上述沪深交易所筛选的基准做市信用债,中证指数公司和国证指数公司分别开发了“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和“深证基准做市信用债指数”,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8只基准做市信用债ETF就是分别从上述两只指数中选择跟踪标的。下面的表格和图片分别展示了两只指数的基本信息和指数基期以来的走势。

基准做市信用债指数反映了交易所上市债券中规模较大、信用质量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信用债的整体表现。以其为跟踪标的开发的ETF(即基准做市信用债ETF),信用风险相对更低、跟踪效率相对更高(成份券流动性越好,越能够及时买入和跟踪)可作为配置场内信用债资产的便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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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信用债债券C(OTCFUND|000033)$

注释:

[1]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包括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主做市商对基准做市品种开展持续做市业务;一般做市商对其自行选定的做市品种在一定时期内开展做市业务。主做市商可以参照一般做市业务的要求对自选做市品种开展做市业务。
[2]《做市制度在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运行情况及效果分析》,《债券》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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