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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投顾《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人,您好!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调整《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统一简称《服务协议》)、《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以下统一简称《业务规则》),对投顾策略基金备选库披露方式、投顾策略代投资者发起标的基金申购申请时的处理规则等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并完善了部分表
述。本次调整对投资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对客服务。
上述变更后的《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在工银瑞
信基金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示期届满,变更后的《服务协
议》及《业务规则》正式生效。如您继续使用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视为您同意接受并愿意遵守变更后的《服务协
议》《业务规则》;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内容,您有权在公示期内退出终止基金投资顾问服务。
调整后的《服务协议》《业务规则》请见附件。
附件:《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附件:《工银瑞信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
附件:《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附件:《工银瑞信建议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
风险提示:工银瑞信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提供投顾服务,但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投顾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成分基金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投资者通过工银瑞信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基金投资应遵循“买者自负”原则,应仔细阅读投顾组合策略的《服务协议》《业务规则》《策略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全面了解投顾组合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运作特点及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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