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12月13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09]531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9年7月1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2012年12月21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2年12月25日转为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条款。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1月31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及《关于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2月2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本基金为华夏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沪深 3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沪深 300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沪深 300ETF 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
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投资者将面临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暂停办理申购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如本基金未披露2024年1季报,则本次更新暂无相关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数据),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2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更新事项:因新增份额类别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1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8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8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86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业务......112
十、基金的投资......113
十一、基金的业绩...... 124
十二、基金的财产...... 127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128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34
十五、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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