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04-12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马蔚华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时间: 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