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视觉中国”(股票代码:000681)、“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省广股份”(股票代码:002400)、“海格通信”(股票代码:002465)、“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网宿科技”(股票代码:300017)、“国民技术”(股票代码:300077)、“华策影视”(股票代码:300133)、“光线传媒”(股票代码:300251)、“利亚德”(股票代码:300296)、“海王生物”(股票代码:
000078)、“科华生物”(股票代码:002022)、“新海宜”(股票代码:002089)、“信邦制药”(股票代码:002390)、“佛慈制药”(股票代码:002644)、“莱美药业”(股票代码:
300006)、“安科生物”(股票代码:300009)、“红日药业”(股票代码:300026)、“GQY视讯”(股票代码:300076)、“和佳股份”(股票代码:300273)、“戴维医疗”(股票代码:300314)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