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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2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8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A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71 0002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23 年 8 月 4 日为本基金第 10 个运作周期内的第 2 个
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0.60% -
1000000<=M<5000000 0.40% -
5000000<=M 1000 元/笔 -
投资者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A 级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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