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2 09:09:45 股吧网页版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喜鹊基金”)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7 月 22 日起,喜鹊基金终止代销本
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并停止办理涉及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敬请投资者妥善做好交易安排。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880-1618、010-5851161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