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3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4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A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18 02150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 4.310 4.302
净值(单位:元 )
截 止 基 准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
日 下 属 分 分配利润(单位:元 ) 1,901,499,726.92 407,339,883.98
级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190,149,972.70 40,733,988.40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6.30 6.30
10份基金份额)
注:《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4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确定日:2024年12月24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
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2月25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2
月2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
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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