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4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5月24日起,
阳光人寿将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上银慧财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 000543
2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 004449
3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7492
4 上银慧永利中短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7754
5 上银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560
6 上银中债5-10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3138
7 上银慧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334
8 上银丰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9787
9 上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613
10 上银鑫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138
11 上银新兴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20
12 上银鑫卓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244
13 上银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288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
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日期、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