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1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4】440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正式生
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
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51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52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3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4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6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7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77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7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5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86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9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4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8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5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5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1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42
第一部分 绪言
《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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