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一)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667 号)核准公开募集,核准日期为:2014 年 7 月 7 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部分。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
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内容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
内容的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8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8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8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9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10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10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10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111
第十五部分 侧袋机制 ......11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0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2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12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3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3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7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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