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05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将平安
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20%下调至 0.15%,托管费年费率由 0.07%下调至 0.05%。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调整方案
将管理费年费率由 0.20%下调至 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07%下调至 0.0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如下:
1、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根据上述变更,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公司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由于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不改变现有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或实质风险收益特征,属于《基金合同》直接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对上述变更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同时,自当日起,本基金将按新的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