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限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3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招商银行的交易限额。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通过招商银行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23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时,
首次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认)购每次最低金额调整为1
元。
自2023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赎回上述基金时,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
份,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
在招商银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
户、转托管、巨额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在招商银行的账户余额少于1份的,不受此限,但再次
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自2023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进行基金转换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
额调整为1份,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转出后
导致该基金份额不足1份时,下次需一次性全额转出。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招商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赎
回、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转换业务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交易限额。
原交易限额低于上述交易限额的,不再调整。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招商银行的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则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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