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二次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1139,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6040,以下简称“华安新动力”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投票期间为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 17:00 止,审议《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第一次
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详情请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发布的《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本
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权益登记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投票。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
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新动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谈媛
联系电话:021-3896993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相同。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
日),即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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