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7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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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435 号《关于准予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
并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5]1924 号《关
于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
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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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6年12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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