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重要提示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5年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35号《关于准予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注册,并于2015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5]1924号《关于中金
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4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和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3日,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