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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6 08:18: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6

关于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1 月 17 日
(含)起增加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更新、申购与赎回场所公示方式调整、基金资产估值原则/方法调整对《基金合同》和《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进行相应修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含)起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20562),单独公布基金净值信息。C 类基金份额开
放申购业务首日(即 2024 年 1 月 17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同当日 A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单独计算净值信息。

2、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但在投资者申
购 C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 日 1.50%

7 日≤L<30 日 0.50%

L≥30 日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

(3)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计提。

(4)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

3、C 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C 类基金份额与 A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相同,均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4、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 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C 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后续公示的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

5、相关业务规则

(1)申购与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不受各类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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