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浙商证
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服务机构。投资者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起可在浙
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
一、适用基金:
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316、C 类 001338)
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浙商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浙商证券的规定。上述基金可参与浙商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届时请以浙商证券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9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站:www.essencefund.com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