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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08:19:30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30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1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86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
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第四次分红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A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862 001863

基准日下属分

类基金份额净 1.1839 1.1561

截止基准日 值(单位:人
下属分类基 民币元)
金的相关指 基准日下属分

标 类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168,806,544.42 16,837,244.25

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类基金分红方案 0.1000 0.1000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12 月 6 日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 年 12 月 2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
投资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赎回起始日:2021 年 12
月 6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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