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1
中欧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0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
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43 号
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7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本
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修订后施行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欧新趋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亦做相应调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投资于存托凭证可能会面临由于境内外市场上市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差异带来的相关成本和投资风险。在交易和持有存托凭证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及可能受到的限制,应当关注证券交易普遍具有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10 月 8 日起对本基金增
加 E 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份
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X 类份额并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文字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和净值表现等其他内容截止日参见相关章节。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6
第二部分 释义......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4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5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55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上市交易......5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 ......59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与赎回 ......7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7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7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9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94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9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10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3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110
第二十部分 风险揭示 ......11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20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2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37
第二十四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1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52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4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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