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媒 介 及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csfunds.com.cn )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盛盛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发布
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托管的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89 号文注册募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 01 破 270 号之一]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为保证本基金的正常运作,自包商银行被依法宣告破产之日即 2021 年 2 月7 日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临时基金托管人。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提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与本基金的临时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选任新任基金托管人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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