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3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产品增加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和转换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销 售协议,本公司旗下基金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
002156 C 类代码:002157)、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
003169 C 类代码:003170)和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41 C 类:003642),自 2019 年 7 月 31 日起将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
连)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 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 以在各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包括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 业务,并且参加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 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 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自销售之日起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费率优惠。 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
四、本基金自销售之日起在各家代销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1、上述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7)、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
080008 C 类代码 001834)、长盛货币市场基金(A 类:080011 B 类:005230)、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2)、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15)、长盛电子信息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063)、长盛年年收益定期放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0225 C 类:000226)、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代码:000424B 类代码:000425)、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354)、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5)、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34)、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8)、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7)、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239)、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92)、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2156C 类代码:002157)、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085)、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2300)、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 类 002789 C 类 002790)、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
码 003099 C 类代码 003100)、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代码 003199C 类代码 003200)、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
码:003169 C 类代码:003170)、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102 C 类 003103)、 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41 C 类:003642)、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594 C 类:003595)、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3510 C
类:003511)、长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3658)、长盛盛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