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5
1
关于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安
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降低基金管理费及
基金托管费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本次降低基金费
率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
为确保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
对《基金合同》、《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安信
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 年 3 月更新)》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前述修订未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
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为 修订理由
第七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
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32,479,411.7
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根据托管
行注册资
本的变化
更新。
十五、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根据本基
2
金的费
用与税
收
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
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