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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据此修改基金合同
及《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华商瑞丰短债
债券 E,E 类份额代码:022402),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为对应的 A 类
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A 类 003403,C 类 007210),两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E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含当日)起计算,首笔 E 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2、E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E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E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 < 7 日 1.5%
7 日 ≤ T < 30 日 0.10%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持有期限 7 天以内时,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持有期限 7 天以上(含 7 天)30 天以内时,所收取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4、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与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一致。
5、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自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部分基本信息,并据此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热线: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 陈海静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晟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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