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 年)总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 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 年)总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05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起成立并正
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 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报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中债-国债(7-10 年)总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4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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